即日起,又一項實名制開始實施了,那就是快遞實名制。但記者近日對快遞公司、快遞員及市民采訪后發(fā)現(xiàn),對于快遞實名制,目前的情況基本上是走過場大于動真格。大家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,快遞實名制操作起來難度不小,不僅未必能解決安全問題,還可能引發(fā)效率問題。(10月28日《濮陽早報》3版)
快遞實名制,起因可能是前段時間廣西柳州一快遞爆炸事件,讓相關部門提高了警惕。的確,快遞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成為市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,如果沒有安全做保障,市民在收快遞時次次都要提心吊膽,肯定不行。因此,利用實名制來加強快遞安全,初衷值得點贊。
但是,一提到解決問題就想到實名制,思維有些過于簡單。就拿快遞實名制來說吧,是不是一實名制安全問題就解決了呢?也許,市民在郵寄物品時可以拿身份證,但接收快件的人呢?他們當時要是正好不在場,想托人接收或者先放單位門崗呢?如果非要讓本人接收,這得給快遞員帶來多大的工作量?快遞公司的效率又如何得到保障呢?
這些年,實名制讓我們感到那樣熟悉。買火車票難,鐵路部門就想到了車票實名制;手機亂象多,相關部門就想到了手機實名制;網(wǎng)絡上魚龍混雜,相關部門就實施上網(wǎng)實名制。但實施實名制后,問題解決了嗎?火車票實名制不僅沒有解決買票難,而且現(xiàn)在買票越來越難;手機實名制不僅沒有解決垃圾短信、詐騙短信等問題,而且這種情況更嚴重;微博、微信實名制后,里面的垃圾帖子、騙人帖子、虛假消息照樣很多。
這些實名制和快遞實名制一樣,實施的初衷都是好的,為什么實施后卻起不到預想的作用呢?原因很簡單,缺乏監(jiān)管和可操作性。從表面上看,實名制是為了打造一種透明公開的機制,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監(jiān)管的乏力,實名制往往成為看起來很美的空中樓閣。因此,實名制雖然有必要,但監(jiān)管部門不能指望實名制成為解決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藥,更不能因為有了實名制而放松甚至推卸自身的監(jiān)管職責。
盡管實名制是一件好事,是社會發(fā)展的大趨勢,但是其真真正正落到實處,還需要解決很多具體問題。筆者認為,實名制作用的充分發(fā)揮,要依賴于社會環(huán)境的改善,核心在于兩點:其一是社會誠信環(huán)境的改善。改革開放以來,我國的社會經(jīng)濟有很大發(fā)展,但社會誠信嚴重缺失。社會誠信的建設一個復雜的系統(tǒng)工程,涉及價值觀、制度等多個方面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其二是社會法制建設的進步。三十年來,我國的法制建設雖然取得巨大成果,但是隨著經(jīng)濟與社會生活中新情況、新問題、新現(xiàn)象、新矛盾的不斷出現(xiàn),法制建設也面臨著更加艱巨的任務,只有法制完善了,監(jiān)管到位了,實名制才能真正落到實處。